中國時報【陳文信/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日審查監察院一百年度總預算,引爆立、監兩院互槓!朝野立委上午連番砲轟,批監院「獨步全國」,從職員到工友都可領四千至八千元不等、以「協查研究費」為名的津貼,有自肥之嫌。監院則在晚間發出聲明,強調津貼合法有據。
監院並直指立院職員工也領有「會期津貼」,平均每個月的額度約四千至九千元不等。
監院的協查研究費遭朝野立委圍剿,雖然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強調該筆預算編列由來已久,但立委無法認同,提案相關刪減共計三千多萬元的預算,委員會決議將提案保留至朝野協商。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指出,監院職員及技工、工友,每月都可多領四千元至八千元不等的津貼,一年下來為數可觀。民進黨立委賴��成則表示,以前國民大會、監察院、立法院都有領取相關津貼,但隨著廢國大、立院自砍經費,現在只剩監察院還在領「這種錢」,讓人覺得監院「要正人卻不先正己」。
擔任召委的國民黨立委陳杰則質疑,工友、技工如何協助監委從事調查工作?他指出,監察院長王建煊以前擔任立委時,曾提案刪除立委領取延會費的預算;如今監院為維護清譽,應自我了斷,主動刪減該筆預算,以免為了每月區區數千元的津貼,重創監察院形象。
不過監院的聲明指出,八十二年間行政院因應體制轉型變遷,曾與監察院就該筆津貼進行協調,決定比照立院繼續支領「會期津貼」的模式,以「協查研究費」名義逐年編列預算,經立法院每年審查通過後支領。監院指出,目前立院職員工每年於八個月的法定會期中每月支領「會期津貼」,換算成十二個月,平均每月領取四千元至九千多元。監院強調,第四次修憲後,監院從民意機關成為非民意機關,但職權沒有改變,且業務量有增無減,職員工十七年來領取的協查研究費,名稱或許不恰當,但已成為職員工待遇津貼的一部分,與其他公務人員領取的專業津貼相同,先前皆曾與政院協調,並經立院審查通過,屬合法領取。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5/4/2gb3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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