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黃姓男子涉嫌招募失業民眾在台中地區成立詐騙機房,以假冒公安及檢察官方式,透過網路電話對大陸地區各省份民眾進行詐騙,刑事局偵六隊五組聯合台中縣、雲林縣警力經過長達4個月跟監,14日將該詐騙集團一舉瓦解,查獲13男3女,其中一名劉姓女子是大陸籍,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
刑事局指出,偵六隊五組於今年6月間接獲線報,指稱嫌疑人邱○正、黃○明意圖不法利益,分別自98年底及99年6月間招募失業民眾在台中地區成立詐騙機房,以假��公安及檢察官方式透過網路電話對大陸地區各省份民眾進行詐騙。
偵六隊五組蒐集相關事證並與台中縣清水分局及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共組專案追查,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過長達4個月綿密跟監追查始掌握詐騙機房位置,14日見時機成熟,動員大批警力,由承辦檢察官何建寬帶隊指揮下,將該詐騙集團一舉瓦解,並查獲大批贓物及證物。
經查該集團嫌犯假冒中國電信公司客服人員,以電話語音費用逾期催繳、再假冒公安、檢察官及金融局人員詐騙大陸地區民眾,該集團詐騙時分成前線、中線、後線擔任不同角色,其作案手法先以網路電話(語音)隨機撥打大陸被害人電話,待大陸被害人接聽電話並按「9」回撥轉人工服務。
接著,由第一線女性成員先謊稱是電信客服人員,訛稱被害人所申請的電話尚未繳費或是積欠電費逾期未繳納等,可能身分遭冒用要求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第三步再將電話轉由第二線男性同夥假冒公安局警察,向被害人佯稱身分遭冒用需至ATM更改內碼,以免歹徒盜領一空,再依教戰守則內記載教導被害人操作ATM電腦連線程序,趁機將被害人帳戶內資金轉帳至歹徒使用之人頭帳戶內。或由第二線成員假冒檢察官及金融局人員以民眾資料可能外洩,要求將存款轉匯指定安全帳戶監管,歹徒再俟機提領一空。
警方查獲的2個詐騙機房,除藏身民宅並設有監視器監控警方行動,期間為逃避警方追查不斷變更犯罪據點,警方攻監時還拒不開門,專案小組只好破窗而入,因分別成軍10個月及4個月之久,被詐騙大陸民眾不計其數,獲利估計達數千萬元台幣,贓款則透過藏匿於大陸地區車手提領,再提出匯入以公司行號申辦之銀行戶頭進行洗錢,部分薪資則轉匯回臺灣,由於本小利大所以一再犯案,最終仍難逃法網。
以下內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15/17/2f0w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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