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台灣高檢署司機黃政亮、賴騰松與台北地院法警蔡春嶸,涉嫌在去年間組成「司法黃牛三人組」,多次向刑案被告、監所受刑人家屬佯稱有管道疏通,可獲取不起訴、不撤銷緩起訴、提前假釋,分別詐騙數千元至數萬的活動費,去年間共犯案十件。
台北地檢署專案檢察官陳佳秀十三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司法黃牛三人組」的住處及辦公室等六處地點,並約談賴、蔡到案,訊後諭令兩人各以五萬元交保。
至於涉案的北檢司機黃政亮,兩周前因肝硬化發生靜脈瘤破裂,緊急送往台大醫院住院治療,檢察官親赴醫院就訊黃,因黃染重病,並未作強制處分。
據調查,檢調在去年七月間偵辦一件毒品案時,監聽發現北檢司機黃政亮及高檢署司機賴騰松與涉案的廖姓藥頭聯繫,表示他們認識承辦檢察官,可以居間打通關節,替廖嫌擺平官司,並索取十萬元活動費。
檢調發現有「自己人」扮演司法黃牛詐財,決定深入調查,實施監聽,發現黃、賴兩人扮演司法黃牛不止一件,且北院法警蔡春嶸也參與,組成詐欺三人組。
檢調監控發現,黃、賴、蔡經常聚在一起吃飯喝酒,席間有其他人獲悉他們在法院上班,認為有管道可打通關節,遂請求三人協助擺平官司,讓檢察官不撤銷緩起訴處分、案件獲不起訴、或疏通法務部,讓監所受刑人提前假釋。
三人見有機可乘,決定詐騙,嘴巴應允會幫忙疏通,實際上只是自行推敲、猜測檢察官處理結果,若僥倖猜中,就收下活動費,但如果猜錯,就退還款項。
檢調發現,詐騙三人組通常是一起騙,再朋分活動費,但也有人私下「接案」,獨得活動費。三人去年間共詐騙十件,金額最低五千元、也有十萬、廿萬元,但收廿萬元的案件,事後並未得逞。
另外,檢調查出,北院法警蔡春嶸接受友人請託,透過警察查詢一名通緝犯的個人資料,洩漏給友人,並且向某大樓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借用管委會二百萬元定存,事後侵占款項未還,另涉及侵占、洩密等罪。
文章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14/4/2ks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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