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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昨天痛批台北地院判決陳水扁二次金改案無罪,法官的認知與一般人落差太大,如果這種見解成立,將會造成憲政災難,總統將可為所欲為,檢方揚言將決戰二審。
偵辦過此案的檢察官大嘆:「欲判無罪,何患無辭!」更有檢察官批評,這份判決書,好像是陳水扁的答辯狀。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認為,以法院昨天公布的理由,法官對於總統職權的認知過度窄化,不但與法界實務見解有落差,與一般國民感情落差更大;如果依照台北地院此次的見解,特偵組偵辦中的其他金控合併案,根本就不用辦了。
他指出,法官不應只看憲法條文,更應綜合憲法精神及憲政慣例作全面考量,否則一個法官的見解就可能造成憲政災難:合議庭過度窄化解釋總統職權,等於放任總統為所欲為,反正都不是總統職權,後果恐難想像。
陳宏達認為,其他法官的見解並非如此,即使一般公務員的職權,都不見得是用列舉,台北地院在本案的見解影響太大,檢察官一定會作有智慧的決定。法界人士直言,檢方一定會上訴。
參與偵辦二次金改案的檢察官,看到無罪判決理由更不可置信,有人批法官如果是這樣機械式的適用法律,那跟叫小學生作連連看有什麼不同?還需要法官就卷證事實及法律作全盤考量嗎?
對於檢方調查的事實,包括元大送兩億元、國泰送四億元現金,陳水扁曾在國泰併世華案中指示李庸三等,李庸三也坦承有壓力;檢方質疑,如果這樣還不能證明貪汙?難道法院是要看到雙方明說是要行收賄的錄影帶,才算有足夠證據嗎?
有檢察官大嘆:「欲判無罪,何患無辭!」法官對律師團的答辯幾乎照單全收,甚至比扁律師提出更有力的說詞;如果法院採這種見解,檢察官再怎麼盡力追查弊案,也是枉然。
本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6/2/2ge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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